筆
◎法律一 張華安
我曾拋棄初戀,背叛親友
燒毀國旗,逃進黑夜……
「傳說有一枝筆
可以畫星星、寫雲朵。
它不是我的,我帶著它逃跑
跑過暗夜的叢林、洞穴、與秘流
筆行之處,瓊漿玉液……
失眠人簇擁我如部落信徒,他們要的
我全給了。雖然那不是我的筆,不是
我的文字;但快樂,又有什麼不好?
我且為黑夜書寫文明、創造語言
興致一來,制禮作樂……」
已經是歷史了。
如今白天索回我,現實升起
夜之子民,紛紛鼠竄
我呆站原地,面對親友與愛人
鋼鐵與槍砲,手足無措、滿臉鬍渣……
闔上眼的前一秒。我想問問你
可不可以替我收下,這枝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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