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散文】青春,你依然記得


青春,你依然記得

◎法律二 李翎瑋

那些吉光片羽縱使在年少時的小房間中漸漸陳舊,你依然記得,往事,並不如煙。

深愛孩子的母親用極潔癖的標準維持你房間永遠不變,讓一切就如你離家那天,藉此自欺孩子仍在身邊;你也走進這曾是你基地的小小世界,卻只能清醒地嗅聞著被可觀地保留下來的時間。那是時間的屍體,和你青春的碎片,零落地成為你每一個呼吸中的懸浮微粒,初而陌生,卻很快在眼前歷歷鋪張開來。

小小的床上隱約是你當年的氣息:明明才用自行車一路自家附近的斜坡飆過去,頭髮被刮得發出鞭打的音效,然後一身是汗地回家,吹了冷氣又忘了洗澡地倒頭就睡;你剛拿到全套的沐浴用品洗得一身香氣然後滿足地安眠;某個晨間醒轉驚駭地發現初經的可怕顏色沾染了床被。你依然記得每一個當時的情緒,但是或許已經開 始對那天真嗤之以鼻起來--甚至曾經因為怕黑而來和你幾同一張床、擁著你入睡的弟弟現在都已經是個愛抓頭髮、偷看A片的大男孩(反正你也不曾指望他再來飛撲到你身上)。

畢冊一本一本地翻,上頭記得住的只剩下那幾張臉,但,你依然記得,你曾經意氣風發地和一群朋友在橋上對著車流大吼大叫,或者憤世嫉俗地在城市中對著霓虹 那張牙舞爪的來勢狠狠比個中指然後冷笑。你記得當你在夜自習時承受不了一室慘白的燈光和此起彼落的書頁聲,走到操場放聲大哭的時候是誰把手放在你肩上,不說話,只輕輕打開手機屏讓MP3的聲音從劣質的喇叭裡流洩出來。

你依然不斷作一個不打傘的狼狽身影,在雨中你的外套完全溼透,而你竟得意地猜測你的背影該是何其瀟灑。

你依然記得當時你是如何害怕面對易逝的流光,躺在美麗而清新的草皮上一邊大喊「我不要十八歲」一邊留下眼淚;可是你偷喝酒,偷騎摩托車。當你十幾歲,當你是個天地間卑微而不知何去何從的迷惘生物,你只能不負責任地奢望享有一切權利而不盡任何義務。

可是你終究十八歲了,你深刻地記得。

你起身,走出房間,然後輕手輕腳關上門。房門喀地闔上的時候,你仍記得,你人生最張狂跋扈的偉大一季已經得到紀念,可是你最被允許寂寞和不知所措的流年也被永久埋葬。你昂首,依然記得被歌頌的那個蒼鬱春天是如何給了妳溫柔卻強大的力量,和清澈如赤子的初心。

你依然記得,挾著這些沒有一絲雜質的年華,你笑著,迎向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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